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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魯大學學者公布的一項研究發現,男性在工作場所動怒可能會受到同事激賞,但若是女性發飆,則會被視為「失控」及能力不足。

男女不平等,本來就不容置疑,看過這個研究報導之後,我更是經常警惕自己,不要中了臭男人的圈套,不要隨便對Jerk發脾氣,可是偏偏辦公室裡就有這麼多的欺善 怕惡、吃硬不吃軟之徒,一定要在別人惡言相向之後,才會安分做好自己的工作。所以,今天(應該是昨晚)本小姐又變成了一個失控的潑婦。

事後自我反省,今天如果不發火,事情是不是就做不好? 其實也不見得 。

結論是,我發的是積壓多時的怨恨。我看不慣,一個什麼虧都不肯吃,什麼便宜都要占的人,還不時趾高氣昂的批評別人工作不夠努力。我看不慣 ,一個靠公司吃飯的人,還不停的在外面批評自己的公司,甚至當外人攻擊自己的公司時,還和外人同一陣線,一起大罵。我看不慣 ,一個一天到晚抄外電新聞掛自己名字的記者,還不停的「指正」別人新聞查證不夠嚴格。我看不慣一個連分內新聞都做不好、推說工作太繁重的人,卻不斷有時間幫其他單位寫稿賺稿費。我更看不慣,一個明明把英文名辭翻譯錯了的人,還堅持要寫個「新聞小辭典」,來說明為什麼這樣翻譯沒錯,更離譜的是,開主管會議時,一桌子十幾個主管都告訴他這樣翻譯是錯的,他竟翻臉堅持己見,最後大家懶得和他囉嗦,決定讓他笨一輩子,他還嘴角上揚,為自己打了一場「勝仗」洋洋得意 。

這個比「黃阿狗」還要可惡千萬倍的人,平時和我工作上沒接觸,相關同仁決定縱容他也就罷了,今天,想要和本小姐耍無賴,實在「是可忍,孰不可忍」,我不可能讓一個明明沒道理的人批評我而忍氣吞聲不還擊。要還擊,自然首先「氣勢」不能輸,再來「音量」不能輸,最重要的,當然是「道理」不能輸。可悲的是,我雖然以上三項都大贏特贏,仍難逃「失控潑婦」的陰影,深夜獨自坐在電腦前寫 blog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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